安博体育格罗夫大学本科生的政策和程序,以确定学术地位和审理上诉
每学期结束时,教务长会对学生的学术地位进行审查和分配。前一学期学业成绩不达标者,可给予警告、留校察看或休学一学期处分。缺乏令人满意的学术地位可能会对经济援助授予和运动资格产生负面影响。
学生应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其定义如下:
●太平洋大学累计GPA不低于2.0
●上学期GPA不低于2.0
学生可以向学术标准委员会提交请愿书,对他们被分配的地位提出上诉。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应该联系学术和职业咨询中心(ACA)或他们的学术顾问。学生将有15个工作日提出上诉后,其分配的学术地位的通知。
警告、留校察看和休学状态持续一学期。
提出上诉
要被ASC考虑,学生上诉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一份填妥的上诉表格,并附有对学业成绩差的原因的个人评估。(b)拟议的学术计划(与学术和职业咨询中心的指导老师、学术教练或工作人员一起制定并签署)。
填写申诉学术状况(方框链接,可填写PDF) -并与顾问预约讨论您的学术计划。
学术标准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作出上诉决定:
(1)申诉包括对不良学习成绩的评估,该评估应经过深思熟虑,并与学生官方学习记录中的证据相匹配。
(2)提出的学术计划由指导老师、学术教练或学术和职业咨询的工作人员签署。
(3)申诉包括合理和完整的解释,提出的学术计划将如何解决以前的学习成绩差。